中国经济网别经11月30日讯 上海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。
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上海保监局于2016年3月3日收到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《关于设立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报告》(鼎总字〔2016〕059号)。上海保监局检查人员于3月11日及4月1日赴报告中的经营地址进行核查,违法提供虚假报告发现该地址实际不存在,鼎泽保险代理上海闵行分公司也并未在报告中的地址实际办公,闵行分公司的临时办公地址为“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998号”。
上海保监局表示,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,责令该公司改正,并处罚款1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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